【全文】肢解後剁成肉泥沖馬桶 警靠DNA揭母女3人分屍案
921大地震前,有人在台中新社食水嵙溪邊發現1顆頭顱,警方獲報搜尋屍塊,但偵辦腳步卻因震災停擺。地震過後,南投日月潭也出現屍塊,經比對確認2地的死者共3人,還是母女關係,警方透過通報協尋家屬的DNA,查出死者是住在台中的潘阿愛及其2名女兒,凶手則是潘的同居人、計程車司機吳應弘。
921大地震前,有人在台中新社食水嵙溪邊發現1顆頭顱,警方獲報搜尋屍塊,但偵辦腳步卻因震災停擺。地震過後,南投日月潭也出現屍塊,經比對確認2地的死者共3人,還是母女關係,警方透過通報協尋家屬的DNA,查出死者是住在台中的潘阿愛及其2名女兒,凶手則是潘的同居人、計程車司機吳應弘。
吳到案後坦承因另結新歡,加上積蓄被潘拿去買房給女兒,心有不甘,才會行凶。他殺死3人後,先將屍體肢解,剁成肉泥、沖進馬桶,無法處理的頭顱、四肢則棄置潭中。這個台灣史上分屍人數最多的殺人魔,最終在2001年伏法。
1999年,921大地震發生後,中部傳出一起駭人聽聞的母女3人遭分屍慘案,凶手削骨剜肉、刨除內臟、剁肉成泥,沖進馬桶毀屍滅跡,只剩下無法處理的一段脊椎骨,以及頭顱、手、腳掌被發現,手法之凶殘,前所未見。
潭中屍塊 切痕不單純
當年最早承辦此案的現台中市東勢分局偵查隊小隊長詹傑洲說,1999年9月5日上午,一名釣客在台中新社食水嵙溪垂釣時,赫然發現一顆沒有毛髮、泡得腫脹的頭顱,卡在溪裡的石頭縫隙間,嚇得立刻報警,一開始法醫錯誤研判,認為這是個60歲以上男性的頭顱,懷疑死者可能是老榮民。
為搜尋屍體,軍警消全面動員,溯溪3公里,警方還派人到新社眷村查訪,原本以為很快就能查出死者身分,但最後僅找到一段50幾公分、胸腔到骨盆的脊椎骨,以及一隻腳掌、一隻手掌,案情陷入膠著。之後,921大地震發生,新社及東勢是重災區,檢警忙著驗屍已喘不過氣,命案無形中停擺。
地震過後,同年10月8日上午,一名園藝工人在南投日月潭光華島碼頭附近水域作業,陸續發現2隻手臂,接著又見到水面浮著屍塊,一開始以為是在地震中死去的災民,但警方認為,就算是地震的罹難者,也不可能莫名其妙斷肢,還從災區被沖刷到潭裡,更何況屍塊、手臂傷口切割整齊。
轄區南投縣警局集集分局分局長林中村獲報後,動員船隻打撈,最後尋獲2顆頭顱、3隻手臂、1隻小腿、3塊胸肌及1塊背肌,研判有更多屍塊沉落潭底。南投檢警調查日月潭附近鄉鎮的失蹤人口,一無所獲。這時,檢察官王捷拓突然想到,此案會不會與地震前的台中分屍案有關?於是主動聯繫台中地檢署,並且做了DNA比對,確認兩地的3名死者是母女關係,但還無法確知其身分。
跑路未成 落網立認罪
台中、南投地檢署檢視過去半年失蹤人口協尋資料,發現埔里鎮民潘阿英曾在321大地震前幾天報案,指姊姊潘阿愛失蹤多日,這個案子也因埔里是重災區而被忽略,幸好當時承辦員警細心,採集了潘阿英的DNA,比對之下,證實死者就是潘阿愛母女3人。
潘阿愛當時任職於台中市某飯店,但多日沒來上班,她的同居人、計程車司機吳應弘(當年42歲)曾打電話幫潘請假,理由是她要到香港旅遊,但潘卻無出境紀錄,吳應弘顯然說謊。加上檢警側面打聽到,吳應弘劈腿該飯店另一名39歲的何姓女服務生,為此與潘吵得不可開交。
檢警鎖定吳應弘就是凶手,但沒有任何證據,只能持續監控,吳知道即將東窗事發,同年10月12日,他將潘阿愛名下的自小客車賣給不知情的中古車行,又偽造潘的取款條,將她名下存款提領一空,然後捨棄平常營業用的計程車,另外購買一輛中古車,準備跑路。
儘管凶刀等證物還沒到手,但不抓人也不行了,台中警方於是在台中市北屯區逮捕正準備與新歡會合、亡命天涯的吳應弘。詹傑洲說,吳落網後,似乎認命了,很阿莎力地坦承自己殺害潘阿愛母女。
詹傑洲透露,當年吳應弘與潘阿愛也是外遇,潘為愛離婚後,跟著吳從南投埔里到台中市謀生,10幾年來潘的2個女兒跟吳互動密切,都叫吳「叔叔」。
感情生變 為錢起殺機
為何會狠心殺人分屍?吳應弘說,他賺的錢都交給潘阿愛,潘卻把積蓄拿去買房給2個女兒,他人財兩失,一無所有,才會下此狠手。詹傑洲反問:「難道不是因為你先劈腿,潘才必須為自己跟女兒打算嗎?」吳抬頭,用陰鷙、凶狠的眼神瞪著他:「幹!歸碗捧去,她要幫女兒,我沒有話說,但一點都不留給我,都講不聽,我只好先下手為強了!」
說來說去,還是因為情變引發的財殺!接著,吳應弘供述殺人細節,聽來令人毛骨悚然。他說,8月20日下午,他趁潘阿愛下班回家前,先在她平常服用的中藥粉包裡,摻入含有FM2強力安眠藥的粉末,迷昏潘後,用尼龍繩將她綁在床上,再以塑膠套悶死。
接著,吳應弘伴屍3日,不知如何是好,後來看到電視購物頻道吹噓德國製的鎢鋼刀削鐵如泥,於是花3,000元買了一把,然後把潘阿愛的屍體放在浴缸泡軟,進行肢解,沒想到鎢鋼刀不管用,他又到市場買了一把菜刀、芭蕉刀以及電動磨石機,準備分屍。
吳應弘先在浴室將潘阿愛的屍體分解成20塊,還削去附在骨頭上的肉,剁成肉丁、肉泥,沖進馬桶,再把內臟剁碎,排入下水道,剩下無法處理的頭顱、大骨,先存放冰箱,8月31日棄置新社的「雙翠樂園」水潭、排入食水嵙溪。
母親失蹤,2姊妹一直問「叔叔」媽媽去哪了?吳應弘騙說,潘到香港旅遊,但這藉口只能拖延幾天,面對姊妹逼問,他一不做、二不休,9月4日先騙潘的大女兒(當年24歲),說潘要帶她去香港做針灸美容,藉口將她帶回住處。
矇騙雙姝 同手法再犯
吳應弘以針灸前須先服用打通血氣的藥物為由,誘騙潘的大女兒吃下安眠藥,然後將她拖進裝滿水的浴缸,眼睜睜盯著他從小看著長大的女孩溺斃在浴缸中,接著以同樣手法分屍,但這次時間較緊迫,吳先將死者肢解成12塊,剜去內臟與大片肉塊,沖進馬桶,其餘放在冰箱。
9月15日,吳應弘再騙潘阿愛的小女兒(當年23歲),說姊姊先跟媽媽到香港針灸美容,也要帶她去,然後把她帶回住處,以同樣手法殺害。原本姊妹倆的屍塊一直放在冰箱,但因921大地震停電,無法冰存,吳只好用黑色塑膠袋裝著,載往南投棄置於日月潭中。
詹傑洲說,吳應弘對於作案過程供述無諱,冷靜、殘忍的性格顯露無遺,只有一次,偵訊人員懷疑他想性侵潘阿愛的2名女兒,才會連她們都殺,不料,吳突然發飆說:「我反正難逃一死,幹嘛騙你們?」
犯下台灣警政史上分屍人數最多的命案,吳應弘在法庭上只求速死,當然,再多的人權公約也保不住他的命,吳最終被判2個死刑,於2001年槍決伏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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